教育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就业管理,防止数据造假,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
四不准规定如下:
1.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不得规定如下:
1. 不得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出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2. 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3. 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教育部强调,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教育部将严格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毕业生更好地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充分就业。同时,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拓展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总的来说,教育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数据的真实性,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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